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充市顺庆区委员会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  页 | 工作动态 | 政协简介 | 政协领导 | 重要会议 | 协商建言 | 视察调研 | 提案工作 | 委员名录 | 学习园地 | 下载中心
   
站内搜索:
视察调研  
您的位置:首页 >> 视察调研
 
区政协专项视察我区“七五”普法工作
双击自动滚屏 添加时间:2019/11/28 【浏览字体: 收藏本页   复制给好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让法治成为顺庆的核心竞争力

——区政协专项视察我区“七五”普法工作


2019年,是落实全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顺庆法治建设收获颇丰的一年,顺庆区被命名为省级法治示范区,舞凤街道被命名为省级法治示范街道。为助推我区“七五”普法工作有效开展,持续巩固“省级法治示范区”创建成果,近日,区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通过实地察看、听取介绍、现场提问和查阅资料等形式,对我区法治阵地建设、法治文化建设、干部群众普法教育、“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等情况开展了专项视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自“七五”普法开展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我区“七五”普法规划,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全面深化依法治理,“七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全区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总体形成。

(一)夯实基础,多方协作齐抓共管。调整充实了以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七五”普法规划》,对全区“七五”普法工作进行层层动员部署,迅速掀起了普法工作热潮。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出台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执法部门的普法责任。“法律七进”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并加大分值权重,逗硬考核,明确“法律七进”每“一进”的标准和规定动作,开展示范点创建。成立“七五”普法讲师团,深入开展法治宣讲“进村入社”系列行活动。

(二)突出重点,深入推进“法律七进”。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突出重点对象抓学法,着眼依法治理抓用法,法律在维护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安全稳定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全社会营造了“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形式多样,法治宣传亮点纷呈。搭建全覆盖的普法网络,在今日顺庆、微顺庆、顺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设置法治板块,建立“法治顺庆”微博、微信、普法短信平台;依托城市广场、公园和村(社区)活动中心等载体,打造法治文化阵地20余处;开展“1+10”法治主题宣传、“法润天府·法治文艺进万家”、“清凉之夏·法治电影周”等活动;组织编印《顺庆区“七五”普法法律知识100问》《“七五”普法漫画》等,制作普法围裙、普法扇、普法编织袋等各类普法物品免费向群众发放。

(四)普治结合,社会治理成效显著。全面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和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程序,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探索创新信访和群众工作新模式,健全“三问五诊”、“阳光信访”等机制,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组建扶贫法治小分队,在31个贫困村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就近接受群众法律援助申请。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普法工作热情不高、力度不够。普法过程中的形式主义现象依然明显,个别部门(单位)认为普法教育是软任务、软指标,没有将其重视起来,走过场现象不在少数。普法工作对传播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培养法治习惯重视不够,普法资源运用不充分,学校、企业(特别是私企、个体户)、乡村和流动人口等普法教育被动局面仍未得到根本扭转,普法工作积极性不高,措施不够有力。

(二)法治宣传形式有待创新。“七五”普法以来,宣传形式变得越来越丰富,但我区在创新宣传形式上不够灵活,还不能紧跟互联网大数据时代步伐,依托新媒体创新开展宣传还不够,比如当前较流行的抖音、快闪等“新媒介”,就没有挖掘系统内部的人才资源来充分利用网络自媒体开展法治宣传。

(三)法治示范创建激励保障不够。法治示范创建工作缺乏激励政策和保障机制,很难调动起区级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积极性,很多全靠单位领导重视来推动创建工作,加之区级经费保障欠缺,没有长期固定的经费支持,法治示范创建工作难以在全区全面推广。

(四)普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每年区财政局预算给区司法局的普法工作经费仅23万元,区级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无专门的普法工作经费,经费不足束缚了普法工作的有效开展。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单位)限于编制原因,无法配备专业人员专门从事普法工作,大多采用临时宣传的形式,存在“普法一阵风”现象。

三、对策与建议

(一)创新方式,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一是以案例宣传促普法。多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以法释惑,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多用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普及法律知识,多宣传我区涌现出来的各类学法用法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使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二是以媒体宣传促普法。推进“互联网+法治”,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创新栏目,使新媒体成为广大群众学习法律知识、获得法律服务的重要渠道。特别是要适应信息化迅速发展的趋势,更加注重运用抖音、快闪等新兴网络媒体开展普法教育,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三是以道德教育促普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法治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与中华传统文化、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等有机融合,以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滋养法治精神、增强法治底蕴,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二)压实责任,提升普法执法的实效性。一是明确执法部门责任。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重点宣传好部门业务法律法规,要将法治宣传有机融入到行政执法全过程,通过广泛法治宣传促进严格公正执法,通过严格公正执法促进深度法治宣传,真正体现“严格执法就是最好的普法”。二是明确基层组织责任。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单位)要经常深入居民小区、农家院坝、沿街商铺、田间地头、纠纷现场等,结合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采取可读性、可视性、有感染力的方式实施普法宣传,形成连锁式、传递式、接力式普法宣传效果。三是加强联动配合。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单位)要加强和区人民法院的联系协调,选取典型的、有教育意义的案件,通过庭审、巡回法庭、人民调解、行政执法等现场组织旁听,通过“以案说法”提升普法实效。

(三)注重结合,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要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相结合,针对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经常性地法治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在身边,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二是要与信访稳定工作相结合,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既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又要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按程序合理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真正把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引导全民自觉守法的过程。三是要与加强法治示范创建相结合,继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乡镇、法治机关、法治学校、法治企业等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提升创建质量,巩固创建成果。

(四)完善机制,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一是完善组织保障机制。要逐年加大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力和经费的投入,为普法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和法治示范区创建提供保障。二是完善考核管理评价机制。规范和强化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目标管理,提高目标考核分值权重。建立完善普法综合评价考核办法,细化责任、明确职责、严格考核。三是建立监督和奖惩激励机制。建议区政府以及司法行政部门要定期对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挖掘亮点,推广经验。要研究出台相关奖惩激励措施,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单位),尤其是学校、企业、社会团体的普法积极性。

 
 
 
 
 
Copyright@2008-2014 by www.ncsqzx.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充市顺庆区委员会 
浏览本网页,建议使用分辨率 1024*768,Internet Explorer 6.0或以上版本
蜀ICP备15000573号-1 川公网安备 511302020001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