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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废电池的管理
双击自动滚屏 添加时间:2015/6/18 【浏览字体: 收藏本页   复制给好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目前,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使用的电池为铅酸蓄电池,少量使用镍氢蓄电池和锂离子蓄电池。其中:铅酸蓄电池属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镍氢蓄电池和锂离子蓄电池暂未列入危险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废物管理。电动自行车废电池中的有害物质包括铅、镍、镉等重金属和酸电解质溶液,如果不进行有效处置,可能会对土壤、地表水及地下水源造成污染,给生态环境带来长期、复杂的影响。目前此项工作在我区是个监管盲区,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明确管理责任。区政府应将电动自行车废电池管理纳入日常监管,落实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同时制订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明确管理对象,处置方法及处罚方式等内容,做到有章可循,规范管理。

二、统一回收处置。应将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交给有处置资质的企业或电动自行车经销商、生产商统一回收,也可利用现有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进行回收,并由专业处理机构定期进行集中处理。严禁将废旧电池随意丢弃或卖给没有处置资质的废品收购点。

三、加强宣传教育。应采取多种方式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废电池的处置知识,如:擅自拆卸废旧电池可能发生危险、电池中的酸液易造成皮肤灼伤、乱扔废旧电池易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等,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电动自行车废电池处置工作的认识,为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学习文史联谊委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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